近日,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问题,有了明确的解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被明确界定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对于这部分毕业生的档案存放,规定指出,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保管。这一举措为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提供了明确的档案存放路径,有助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针对一些毕业生手中已经拆开的档案,相关规定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理办法。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对于已经拆开的档案,建议由原就读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并密封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此外,对于高校毕业生继续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规定,这些材料属于教育培训类档案材料。毕业生可将相关材料交保管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便及时予以归档。
此次规定的明确,不仅为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档案存放的清晰指引,也进一步规范了高校毕业生档案的管理,有助于提升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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